母亲网上求助:非婚生女被男友抢走 三年未见一

(原标题:天津一母亲微博求助:非婚生女被孩子爸爸抢走,三年未见一面)

结婚却未能登记、生女、分居、女儿被同居男友刘某“抢走”……天津女子王建娜称,三年多过去了,都没能再见孩子一面。

5月10日是母亲节,她发微博求助,“孩子被抢夺藏匿,妈妈想你 ”。

11日,王建娜告诉澎湃新闻,她报过警,警方也行政拘留过刘某;她也起诉过刘某,但都没能要回孩子。

她跟刘某办过婚礼,却一直未能进行婚姻登记。

王建娜称,女儿出生五个月左右时,她和刘某闹僵,两人分居,她带孩子回娘家居住。一个多月后,男友带着十多个人把女儿抢走。

王建娜随即报警,并起诉。判决书显示,一审法院、二审法院均判决称,男女双方分居后,孩子一直随男方生活。因孩子尚年幼,不应轻易改变其生活环境,故法院认为应由男方抚养为宜。该院对女方的主张不予支持。

长期关注婚姻问题的公益律师张荆向澎湃新闻表示,她个人认为,从法律规定的抚养权角度来说,如果孩子是2周岁以下,基本会判给妈妈。因为此时孩子属于哺乳期,吃母乳,孩子比较依赖妈妈。

张荆建议,目前,当事人要控制情绪,以争取抚养权和探视权。

11日,涉事男方刘某告诉澎湃新闻,目前案件正在法院处理,“事情并不是像王建娜说的那样,很多事情她是没有如实反映”,相关诉求会通过法院解决,暂不接受媒体采访。

王建娜称,4月17日,她以刘某殴打、有暴力行为为由向天津市北辰区宜兴埠法庭起诉抚养权变更,请求法院判决女儿小月的抚养权归她抚养。天津市北辰区宜兴埠法庭以同居关系抚养权纠纷为案由,将在5月15日开庭。

母亲网上求助:非婚生女被男友抢走 三年未见一面

王建娜的女儿小月

未婚女子称同居男友抢走6个月大女儿

王建娜告诉澎湃新闻,她与刘某是经朋友介绍相识,2014年8月下旬确立恋爱关系,于2015年10月8日举办婚礼,但并没有正式登记。

王建娜说,她曾在婚礼前后多次提出婚姻登记的要求,均被男方家人以不同理由拖延婚姻登记。“今天拖明天,明天拖后天。”

2016年7月14日,王建娜与刘某的孩子小月(化名)出生。

此后,因多次发生矛盾,2016年11月28日,王建娜带着四个月大的女儿孩子回了娘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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