外媒:三星掌门人李在�F放弃上诉 称接受判决结

中新经纬客户端1月25日电 据韩联社官网消息,25日,三星电子副会长李在�F决定接受判决。李在�F辩护律师李仁宰律师表示:“接受此次判决,决定不进行上诉。”

据此前韩联社报道,2021年1月18日,韩国首尔高等法院对李在�F行贿案进行重审宣判,判处李在�F有期徒刑2年零6个月,李在�F当庭被捕。

法院裁定,李在�F请托时任韩国总统朴槿惠和其亲信崔顺实帮助其继承经营权并提供86.8亿韩元(约合人民币5103万元)贿赂的行贿罪成立。另外,三星守法监视委员会缺乏实效,不宜作为量刑的参考因素。

一审法院认定李在�F向崔顺实提供89亿韩元贿赂以支援崔顺实女儿郑维罗练习马术的罪名成立,判处李在�F5年有期徒刑。但二审法院只认定李在�F行贿36亿韩元,未认定郑维罗用于购买马匹的费用来自行贿,改判李在�F缓刑,李在�F被释放。此后,大法院全员合议体2019年认定郑维罗购买马匹的费用来自李在�F的贿赂,判定行贿金额达86亿韩元,并将此案发回重审。(中新经纬APP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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