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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本签证问题
18小时前1问:如何办国内亲友来日旅游手续?我来日本6年,最近想帮朋友办理来日旅游的手续,我预备当他的保证人。不知道是否可以,如果可以的话都需要哪些材料呢?
答:这分为申请人所需准备的和保证人必须准备的东西。首先,申请人必须准备的材料有:护照、申请人近照和申请人理由书。前面两样还好说,理由书则要以“日本国外务大臣”为抬头,内容因人而异,但必须详细,有客观事实,三言两语的简单陈述可不行;至于保证人所需要的材料,有邀请保证书、日程表、保证人的在职证明书、纳税证明书和住民票(外国人的话,是外国人登录济证明书),最后,还有一份保证人与签证申请人的关系说明书,比如一起拍的照片,或者历来的通信往来,这是为了证明你确实和这个人是熟人,肯为他负责在日本的生活等问题。
2问:就学生能否办妻子来日本?我是去年来日本的就学生,在中国有女朋友。我打算同她结婚,并把她办到日本来。请问,就学生能把妻子办到日本来陪读吗?
答:根据规定,只有留学生才能以“家族滞在”为由申请配偶来日本。就学生是不能申请的。你只有等自己考上大学后,才能申请配偶来日本。这里要强调的是,不是所有留学生都能替配偶申请“家族滞在”的,必须有扶养配偶的经济能力。
3问:日本人配偶打工是否不受限制? 我是嫁给日本人的,最近,有人介绍我到一家按摩店去打工,并对我说,日本人配偶打工不受限制,胆子大一点,只要能挣钱,客人让干啥就干啥。请问,日本人配偶打工是否真的不受限制?
答:日本的入管法规定,日本人配偶的在留活动不受限制,也就是说,可以到风俗店打工,但不是想干啥就干啥,两者是有区别的。“在留活动不受限制”是有前提的,那就是不能有其它违法行为。也就是到风俗店打工是可以的,但是不能有卖春等违反其它法律的行为。你在按摩店打工,不能客人让干啥就干啥,说白了就是不能有“做黄”的行为,否则,就触犯了日本的《卖春法》,被警方发现就要受到收容、逮捕的处分。
4问:同日本人结婚6年能否申请“永住”? 我是2000年年末同日本人结婚来到日本的,去年我同前夫离婚,又同现在的丈夫结婚,他也是日本人。年初,我又拿到3年的“日本人配偶者”在留资格。请问,像我这样同日本人结婚6年,又拿到3年在留资格能否申请“永住”?
答:日本人配偶申请“永住”的基本条件,一是同日本人结婚在日本连续居住满3年;二是拿到3年的在留资格。你是2000年年末同日本人结婚来日本的,到现在为止,在日本连续居住6年了,从年限上看,已经符合连续居住满3年的条件。问题是在这期间,你已经离婚换了丈夫。你同第二个丈夫结婚才1年多。“连续居住满3年”是指与同一个丈夫生活满3年,而不是同二个丈夫生活加起来满3年。因此,你只能等到同第2个丈夫结婚满3年,才能申请“永住”。
5问:能不能办双份资格外活动许可?我是一名就职者,妻子以“家族滞在”身份来日本才几个月。年前,我给她找了一个打工的饭店,到入管局申请到了资格外活动许可,但是,这个饭店让妻子2月末去打工。为此,我又替妻子找了一个清扫的工作,这家清扫会社也要妻子出具资格外活动许可,而原妻子拿到的那张资格外活动许可是写上打工饭店的名。请问,妻子能不能再申请一份资格外活动许可?
答:家族滞在者打工是需要资格外活动许可的,而且现在许多企业面接时都强调这一点。不少地方的入管局对资格外活动许可管理得很严,写上打工会社的具体名称。因此,申请者不能像以前那样,有了一张资格外活动许可,可以在几个地方打工。最近一个时期,入管局对获得资格外活动许可者的打工时间也抓得很紧。比如,像你妻子这样持“家族滞在”在留资格的,只允许每周打工28个小时。在打工时间上,入管法没有什么改变,家族滞在者打工,仍然规定每周不超过28个小时。以前,入管局在这方面光强调,抓得不紧,现在,有些入管局把打工超时也作为违反入管法的行为。因此,在这种情况下,你妻子想申请第2份资格外活动许可是比较难的。另外,你妻子在打工时间上也要注意,不要超过每周28小时的限制。
6问:能不能携带中国药入日本境? 我的孩子得了肝炎,正在治疗中。在中国的当医生亲戚推荐一种专治肝炎的特效药,因邮寄不便,我打算回中国探亲时带过来。听说,日本不允许外国药入境。请问,像我这样能否把药带到日本来?
答:按照日本的《药事法》,没有获得厚生劳动省许可的药是不能进入日本的,即不能销售,也不能生产,但是,如果是个人服用,允许携带2个月剂量的药品入境。因此,你从中国返回日本时,携带的中国药只要不超过2个月的剂量,应该说是,没有问题的。这里要强调的是,药只能供个人服用,不能转卖给他人。
7问:满20岁是否要加入年金保险? 我是随父母来日本的,现在全家都拿到“永住”。我在一所大学读书,今年19岁,再过几个月就要满20岁了。听人说,人年满20岁都要加入国民年金保险。我不知日本国民年金是怎么回事,再说我还年轻离退休养老还远着呢。
答:国民年金保险是日本的养老保险,根据年金法,在日本居住凡年满20岁的人,都有义务加入国民年金,每月交纳保险费,成为国民年金第一号被保险者。国民年金的保险费随时都在调整中,现在每月是1万4400多日元。国民年金要交满25年,满额是40年,即从20岁交到60岁。领取年金的年龄原则上是65岁,不过,也可以提前到60岁,但所领取的年金有所减少,如推迟到70岁,领取的年金就能增加。现在领取的国民年金满额是每月6万6000日元。另外,你大学毕业就职后,可把国民年金就转为厚生年金,成为第二号被保险者,每月所交的保险费是工资的14.6%,个人和企业各负担50%。厚生年金因交的保险费多,将来领取的年金就比国民年金的要多。
8问:手机打爆能否影响在留资格? 我是一名留学生,办了3个手机,每月电话费就好几万日元。后来,我没有钱了,每月只交一个手机的电话费,另外2个不交电话费,被我打爆了,一共欠手机会社6万多日元,任凭电话会社来催款单,我就是不理会。请问,像我这样手机打爆,能否影响今后在留资格的更新?
答:使用手机,欠交电话费,在日本属于诈骗行为。最近一段时期,留学生等在日外国人拖欠手机电话费不交,即手机打爆的现象很严重。日本手机会社已经向入管局反映这种违法的现象,并把欠交电话费外国人的名单交给入管局。入管局把外国人欠交电话费,视为其在留情况有问题。因此,那些欠手机会社电话费比较多的外国人,其申请在留资格更新、永住或归时,就会受到影响,也有可能得不到许可。
9问:持什么在留资格可当身元保证人?
答:日本的外国人替他人当身元保证人时,原则上,须具有下述任何一种在留资格并现居住在日本。 “外交”、“公用”、 “教授”、“艺术”、“宗教”、“报道”、“投资·经营”、“法律/会计业务”、“医疗”、“研究”、“教育”、“技术”、“人文知识/国际业务”、“企业内转勤”、“技能”、“日本人的配偶者等”、“永住者”、“永住者配偶者等”、“定住者”。
条件:必须是现居住日本,在留期间为“3年”,如果在留资格是“永住者”、“日本人配偶者等”、“永住者配偶者等”、“定住者”,被抚养者除外。
出具资料:
1、登录原票记载事项证明书;2、在职证明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明职业的文件;
3、市区町村役所发行的最新的课税(或纳税)证明书,税务部门发行的纳税证明书或有税务部门受理印章的确定申告书(以上材料均必须记载总所得金额,不可使用源泉征收票);4、身元保证书
10问:转职后否要从新办理外国人登录手续? 最近,我办理了转职手续,但新就职的会社离原会社不远,仍然在同一个区里。像我这样转职是否要到当地役所办理外国人登录手续?
答:外国人就职场所或所在地变更,应在14日内到当地役所办理外国人登录手续。办理登录手续时,须带新会社发给的身份证明或营业证明书、商业登记簿誊本等。如果,你是永住者、定住者的话,就没有必要办理该手续。
11问:男朋友能不能做留学担保人? 我是就职者,在日本已经好几年了,女朋友今年7月从中国大学毕业,她想来日本留学,她父母是普通上班族,收入不够当经济担保人的条件,就让我当她的留学担保人。请问,我跟她这种朋友关系能不能当经济担保人?
答:中国人到日本来留学,要由其父母或直系亲属当留学担保人。入管局对经济担保人有一定的要求,即每年能提供100万日元左右的留学费用。因此,她父母在中国只是一般上班族、收入不高,给子女当经济担保人就不合格了。如果在日本有直系亲属当担保人,应该说,比较理想。但你跟她只是恋爱关系,男朋友是一种不确定的关系,这跟法律上的亲情关系不一样,在正式场合是不被承认的。你以这种关系当她的留学经济担保人,入管局不会批准的。如果你跟她结婚的话,以丈夫的身份当担保人是没有问题的。
12问:转职到异地工作更新《在留资格》能否不换入管局?我是一家中华料理店经营者,在千叶县有3家饭店,打算雇用大阪的一名厨师。这名厨师跟所在饭店签的合同到10月31日为止,而他的在留资格是11月5日到期。因这家饭店给的工资低,他想提前离开这家饭店,又怕老板不给他开去年的源泉征收票和退职证明,只好等到合同期满。届时,他的在留期只剩下5天,其中2天还是周末、周日,搬家、办理各种手续恐怕来不及。他让我给他出具就职资料,打算先在大阪入管局办理更新在留资格后,再来千叶干活。请问,转职后更新在留资格是否要换入管局?
答:就职者转职异地,申请在留资格更新,应当到新居住地所在的入管局办理手续。如果那名厨师10月底合同到期后到你那里就职的话,只要是以你饭店名义给他出具就职资料,他应当到东京入管局办理在留资格更新手续。对他来说,10月31日合同到期,11月5日在留资格到期,只有1日、2日和5日3天可以办理各种手续,时间是相当紧的。不过,只要在你的配合下,完全可以在其在留资格到期前办好的。你事先替他租好房子,他拿了租房契约书到所在地役所办理外国人登录手续,然后就可以到东京入管局办理在留资格更新手续。其实,根据日本的劳动法,员工离职只要提前一个月通知会社,不管会社同意还是不同意,一个月后离开是没有问题的。会社应当按规定给他出具上一年的源泉征收票和离职证明的。所以,如果可能的话,厨师不一定非要等到合同期满,可以提前向饭店提出辞职。现在就职者换会社,到入管局申请劳动资格认定证明书或更新在留资格,是要出具上一年的源泉征收票和退职证明的,但不等于说没有这两份资料就不能更新,只要向入管局说清楚情况就可以。
13问:在留资格更新中能否回国?
答:更新在留资格的申请期间不能离开日本。在更新在留资格期间能不能回国,主要看申请者的在留资格是否到期。如果在留期限还有的话,只要在到期之前回来,应该说是没有问题的,更新手续已被入管局受理,在日本居住是没有问题,但不能离开日本。
14问:丈夫失业能否影响我更新在留? 我是去年10月嫁到日本来的,丈夫是日本人,原来当理发师,每月有30多万日元的工资,两个人生活应该是很好的。谁知道他有打扒金库的毛病,只要有钱就去,输光了找人借钱。他已经借了别人好百万日元,平时连国民健康保险费、年金保险费都不加入,也不交住民税。现在,债主隔三差五上门讨债。今年3月,他因欠店主钱还不出来被解雇了,至今,他还没有找到工作。我的在留资格更新,需要他出具在职证明、上一年的源泉征收票等,前者他因失业开不出来,后者他不敢到原来的理发店去开。请问,丈夫失业能否影响我在留资格?
答:日本人配偶者更新在留资格,需要出具丈夫的在职证明、上一年的源泉征收票等资料,但不等于说,没有这些证明就不能更新,入管局对不同在留资格的人要求不一样。你只要拿丈夫的住民票、身元保证书到入管局说明情况,入管局能给你更新在留资格,但有可能不给你3年期限的。
15问:孩子出生是否马上申请在留资格?我2个星期前刚生完孩子,按照中国人的习惯,得在家不出门做月子一个月,丈夫出差在外,来伺候月子的婆婆刚从中国来,不会日语。我打算一个月以后,再替孩子到入管局申请在留资格。请问,孩子出生后能否晚一些申请在留资格?
答:根据规定,外国孩子在日本出生后,必须在1个月内到当地入管局申请在留资格。因此,你的孩子出生后,应当拿了出生证明在2周内到所在地役所办理外国人登录,然后上中国使领馆申请护照,有了孩子的护照后,再去入管局申请在留资格。因此,你不能等做完月子再给孩子办理登录和申请在留资格的手续。
16问:失业要不要交厚生年金保险费? 最近,我向会社提出辞职,预计在找到新会社前,大概有4-5个月失业。我是加入厚生年金保险的,我退职后,会社不可能再替我交每月50%的保险费。请问,在失业期间要不要交年金保险费?
答:一般来说,加入厚生年金或国民年金不能中断交纳保险费的,否则,会影响到今后领取的年金。
像你这种情况,在失业的4-5月内交保险费有三种做法,一是自己全额交厚生年金保险费,二是改成国民年金,三是申请免交保险费,但后两种,特别是第三种,对今后领取年金影响大。如果经济允许的话,还是以第一种做法为好。
17问:是否可以补上中断的年金保险? 我嫁到日本已经有3年了,结了3次婚,换了3个日本老公。他们都是加入厚生年金的上班族,我是他们被抚养对象,按规定,我不用交年金保险费,作为第3号被保险者。在这3年里,我有1年多的时间,因离、结婚交错而独身,第3号被保险者中断,现在我打算通过第3个老公补办手续,把这空缺的1年多保险补上。请问,被中断的年金保险可不可以申请补上?
答:厚生年金加入者,其妻子只要是被抚养对象,就不用交年金保险费,可以作为第3号被保险者。你之所以作为第3号被保险者,是因为你丈夫交了年金保险费,包括你的在内。你同前夫离婚、在还未同其他人结婚的独身期间,没有人替你交保险费,作为第3号被保险者这段时间的免交保险费待遇是没法补的,因你不是被抚养对象。但是,你可以自己改为加入国民年金,每月交1万3000多日元的保险费,这样你的保险就不会中断。另外,你作为第3号被保险者,每年的收入不能超过130万日元,否则,就不能作为被抚养对象,应自己交国民年金的保险费。
18问:交完“永住”申请后能否回中国? 我是日本人配偶者,同日本人结婚已经满3年,也拿到3年的在留资格。最近,我打算申请“永住”,交了申请书就一个人去中国做生意,起码半年后再回日本。请问,我交了“永住”申请后能否长期回中国居住?
答:不管是持什么在留资格的人,在向入管局递交“永住”申请前后,最好都不要长时间离开日本,特别是像你这样持日本人配偶者在留资格的,外国人递交“永住”申请后,入管局要审查和调查的。对日本人配偶者,入管局首先要调查其婚姻状况是否稳定,如果发现你长期不在日本,就会影响到申请。另外,在日本,妻子长期离开丈夫不是正常的情况,特别是国际婚姻很容易让人联想到其婚姻的稳定性。现在,中国女性同日本人假结婚申请“永住”的现象比较多,为了防止出现瓜田李下的误会,你递交了“永住”申请后,不要长期离开日本。
19问:丈夫无收入证明是否影响我申请永住?我是嫁到青森县的日本人配偶,因当地找不到工打,就到东京打短工。丈夫为了陪我,辞职一起到东京。我每月收入在20万日元左右,丈夫收入比我少,连存款都没有。我已经拿到3年的“日本人配偶者”在留资格,到今年10月,我们结婚满3年就申请“永住”。问题是,我申请“永住”,要有他的纳税证明,而他去年收入还不到100万日元,在东京是开不到纳税证明的,回青森的话,原就职会社同意给开去年假的源泉征收票。我打算回青森去申请“永住”请问,丈夫无收入证明能否影响我申请永住?
答:日本人配偶申请“永住”是需要作为保证人―丈夫的纳税证明的,以及上一年的所得证明。去年,你丈夫年收还不到100万日元,连所得税都不用交,自然不会有纳税证明。他回青森开假源泉征收票,没有这个必要,一是违法行为,二是入管局要的是役所出具的纳税证明,而不是企业开的源泉征收票。当然,丈夫没有收入,不等于你就不能申请“永住”,如果你收入高的话,符合一定的经济条件,拿得出纳税证明,也是可以申请的。
20问:日本人配偶者能否买房? 我是日本人配偶,丈夫原来是一家会社的经营者,因负债累累宣布破产,现在家无所事事。我们想买房,从银行贷款是不可能的,丈夫是破产者,我没有固定工作。不过,我自己有存款,另外,我在中国炒股挣了不少钱,打算拿到日本、以我的名义买房。请问,想我这样的情况能不能自己买房?
答:你丈夫已经破产,以他的名义买房是不可能的,因这里涉及到一个还债的问题。你打算用自己的钱、以自己的名义买房是可以的,但在具体操作上是比较困难的。你买房的钱主要是在中国炒股挣的,钱在中国,这里就涉及到如何把钱带到日本来的事。从中国把现金带到日本来,每次也就50万日元左右,带多了要向中国的外汇管理局申请,否则,被中国海关查出来是要罚款的。即使你把现金带到日本,用它买了房,当地税务部门也会找上门的,问你买房钱的来源。你说不出正当的理由,会让你补交所得税,原因是这笔钱没有经过合法的途经到你手里,怀疑你有逃税行为。你说以现金方式从中国带来,那理由是站不住脚的。如果,你通过国际汇款形式进你的口座,日本的税务部门就不会上门,问题是,你在中国往日本汇款数额大的话,需要经过当地外汇管理局的许可。
21问:在日本只有护照能否同日本人结婚?我是以商务短期签证来日本的,朋友给介绍了一名日本女性,经过交往,两人都同意结婚。我除了护照外,没有其它身份证明。听人说,现在中国人的户籍上网,人在国外只要有护照,可以到当地的中国使领馆申请独身证明。我在中国离婚的,打算到中国驻日本大使馆申请独身证明,拿了它到女友的区役所办理结婚登记。请问,我只有护照能否同日本人结婚?
答:一般来说,中国人同日本人结婚,到对方所属役所办理登记手续时,需要出具中国的出生证明书、独身证明书,而且都要公证处公证的,以证明在中国没有结过婚或独身。另外,还要出具中国使领馆出具的《婚姻要件具备件证明书》,以证明来日本后没有结婚或独身。到中国使领馆申请这份证明书,你除了护照外,还要带外国人登录证、中国的离婚调解书等证明资料。因此,并不是有护照就可以在日本结婚的,还必须有其它证明资料。
22问:能否给辞退厨师出具就职资料? 我的一个朋友是厨师,年初被雇用的饭店辞退。最近他另外找到一家就职饭店,但对方说在正式雇用前须试用3个月。上个月,他的在留资格到期,新去的饭店因没有正式雇用,不给他出就职资料。他不得不去找原来饭店的老板,让出具就职的资料。老板出于旧情就答应了。昨天,入管局雇用来这家饭店调查,问这个厨师在不在?老板回答,已经辞退几个月了。对方问,那么,为什么还要给他出具就职资料。老板说,看他可怜,不给他出具资料,他就得回国。官员二话没说就走了。请问,他还有没有补救的办法?
答:就职者更新在留资格,必须由所雇用饭店出具更新资料,否则就是违法行为。你的朋友已经离开原来的饭店,按规定,应该由新去的饭店出具手续,如果对方以3个月试用期不愿意出的话,就不能在这家饭店就职。你的朋友让原来饭店出具就职手续是违法行为,有伪造文书的情节。入管局之所以到原来饭店调查,不是无的放矢,是事先知道这个情况后来核实的。对于在更新在留资格上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人,只要一经证实,在留资格就没有挽回的余地。
23问:职业学校毕业生能否来日本留学?
答:按规定,外国人到日本留学,必须有12年以上的学历,也就是高中毕业或者相当于同等学历的学生。从这个规定来说,中国大多数职业学校相当于高中,毕业生都有12年的学历。问题是,日本的职业学校相当于中国的大专,中国的职业学校就比较复杂,高中、初中学历的都有。最近几年,中国人来日本留学使用的毕业证书也是五花八门,有高中的,也有职业学校的、技术学校的,有的是新成立的新型学校,还有一部分假的,弄得入管局真假难分,对真的也弄不清楚属于什么学历。因此,一些入管局不受理中国“三校”(职业学校、技术学校、中等专业学校)的毕业生申请,许多日本语学校也就不招收“三校”学生。这样一来,中国“三校”学生来日本留学比较难。虽然,你们可以当侄女的留学经济担保人,因她的学历原因,有可能来不了日本留学。
24问:“家族滞在”者能否享受留学待遇?我的丈夫是名就职者,我和儿子持“家族滞在”在留资格,儿子在中国读书。前不久,他参加中国高考,有望考上一个比较好的大学。不过,我们还想让他来日本留学,他的数理化、英语很好,但是,日语基本上不会,同日本高中生一起考,恐怕考不上好的大学,最好能以留学生身份入学。请问,“家族滞在”者在日本考大学能否享受留学待遇?
答:外国人在日本参加大学入学考试,是否都能享受留学生待遇,有关部门还没有明确的规定。有些大学是按其在留资格,是 “留学”、“就学”的,就按留学生对待;有的则按高中毕业证书,是持外国毕业证书的,就可享受留学生待遇。你儿子是持“家族滞在”在留资格在中国上的高中,他到日本来参加高考就不好说了。被普通大学录取,应该是没有问题的,因为从今年起,日本加入“全员录取”时代,考生人数同大学录取人数几乎相等。但是,如果要考好的大学,是否能享受留学生待遇考试就不一定了,要看志愿的大学是以哪一种方式录取留学生,是按毕业文凭,还是按在留资格,事先一定要打听好.
25问:与中国前夫所生的女儿能否随我一起申请永住?我是日本人配偶,与前夫所生的女儿,几年前,以日本丈夫养女的身份申请到“定住”在留资格,后来去上海生活,每年只回一次日本办理更新手续,现在,她在中国做生意。我打算申请“永住”,听说孩子同我一起申请,可以搭我的顺风车。请问,女儿能否随我一起申请“永住”?
答:日本人配偶申请“永住”,其抚养的女儿是可以坐顺风车一起申请的。你的女儿在上海做生意,已经不用你抚养,在这种情况下,她要坐顺风车是比较难的。另外,申请“永住”的人在提出申请的前一年里,大部分时间人要在日本,而你女儿大部分时间在上海。到现在为止,你女儿的“定住”在留资格还是一年一签的,可以设想一下,入管局连3年的在留期间都没有给,能给“永住”吗.
26问:遣返者留过指纹,换身份后于日本导入“生体认证入国检查”系统来日后能否申请在留资格? 我的朋友去年因不法滞在被入管局强制遣送回国,按规定,她5年之内不能来日本。今年4月,她改名换姓重办护照,以商务考察为由来到日本。最近,她打算同日本人结婚,申请“日本人配偶”在留资格。请问,像她这样同日本人结婚能否申请到在留资格?
答:现在,以商务考察、探亲为由申请到短期签证的人,想以同日本人结婚为由申请在留资格是很难的,往往会被以“与当初申请来日目的不符”为由拒签。你的朋友在去年受到强制遣返的处分,按规定5年之内不准来日本的,因此,她来日本本身就是违法的行为,更为严重的是她改名换姓重办护照来日本的,属于双重违法。她已在去年被入管局强制遣返回中国前留下自己的指纹,从今年11月起,日本导入“生体认证入国检查”系统,即留下指纹。入管局只要搜索电脑系统,就会查出她有被遣返的经历,发现她改名换姓重办护照来日本的双重违法行为。在这里要强调的是,同日本人结婚可以申请在留资格,但不等于就能获得在留资格。即使结婚申请到在留资格,只要今后被查处违法的事,仍然要受到法律的制裁.
27问:做小买卖是否要上税?我来日本时,从中国带来一些小装饰品,原先打算送人,现在,打算把它卖掉,为今后在日本经商探路,不过,目前我暂时还不想成立会社。我是要在日本长期居住的,还要申请“永住”,所以不做任何违法的事。请问,我做小买卖是否要上税?
答:在日本,个人做小买卖,可以不注册会社,但必须照章纳税,所以,你把这些装饰品卖掉,只要纳税不会影响到你的在留资格。每年春季,税务所会向个人发出青色申告的通知书,你在此时申报纳税就可以了.
28问:花1日元能不能成立会社? 我是日本人配偶,想从中国进口杂货在日本贩卖。听说,现在日本只要花1日元就能成立会社,我和丈夫就到法务局去办理,对方给了一大堆资料。丈夫看不懂,我更不懂。法务局的人说,不懂,可以委托行政书士。我可不愿花这个钱。对方就让丈夫到书店买书,让他按书上的要求办理。丈夫看了书后对我说,成立会社最少300万日元,还要其它费用,没有1日元能成立会社的说法。请问,到底花1日元能不能成立会社?
答:今年,日本刚修改会社法,允许成立资本金1日元的会社。不过,这不等于说,花1日元就能成立会社。因为,到法务局办理会社的注册手续,是要交印花税等手续费的。手续费和资本金不是一回事。注册会社手续比较复杂,多数人是委托行政书士办理。你们自己办也可以,到书店买本介绍如何注册会社的书。你丈夫所说的成立会社最少300万日元,那是指会社法修改前的规定,即有限会社最低资本金300万日元,株式会社1000万。现在不分“有限”和“株式”,资本金可以是1日元。即使这样,成立一家1日元资本金的会社,也要支付几十万日元的印花税等费用.
29问:判(缓)刑后就失去“永住”资格吗? 我的朋友是同日本人结婚来到日本的,因听说日本人配偶打工不受限制,自己就开了一家风俗按摩店。她取得“永住”后不久,就同丈夫离婚了,同其他的日本人同居。最近,她开的按摩店遭到警方的搜查,她被逮捕。据律师说,她有可能被判缓刑。请问,如果她被判缓刑的话,能否影响到“永住”?
答:对于一般人来说,在日本获得永住后,只要人在海外时再入国许可期限不过期,应该说是不会失去“永住”资格的。但对于有违法行为的人来说,只要被裁判所定罪,不管是被处缓刑,还是实刑,其“永住”资格是会被取消的。你的朋友如判缓刑的话,就要失去“永住”。
在这里要强调的是,根据入管法,日本人配偶、永住者等是有在留活动不受限制的规定,可以到风俗店打工,但不等于说,干什么都可以,还必须遵守其它法律,如卖春法、风营法等。
30问:不交国民健康保险费能不能影响到就职?我是一名留学生,一直在一家会社里打工,每月收入比较高,因此,区役所让我每月交1万多日元的国民健康保险费。我曾跟负责国民健康保险担当商谈,对方称保险费的具体数额是根据本人的收入决定的。我不愿意每年交10多万日元的保险费。我下个月大学毕业,打工的这家企业同意正式录用我,问题是这几年我欠好几十万日元的国民健康保险费。请问,不交国民健康保险费能不能影响就职?
答:根据规定,凡长期居住在日本的外国人,从入境的那天起,必须加入国民健康保险,每月按本人的收入的比例,交纳国民健康保险费。只要在日本待一个月,就得交一个月的保险费,今后想免除是不可能的。像你这样长期不交保险费,今后,只要上医院看病,就要从头起补交保险费,所以,你还是尽快把以前欠交的保险费补上,否则是越欠越多。既然你打算在日本就职,也就意味着要在日本长期生活,不可能不跟医院打交道。另外,入管局在审查你就职申请书,如发现你长期不交国民健康保险费的话,当然会影响到下达许可的。
31问:日本人配偶是否可以在风俗店做店长? 我刚嫁到日本来几个月,丈夫是日本人。朋友给我介绍一份工作,在一家按摩店里当店长,主要向客人介绍各种服务,每天1万日元的工资。这家店就是人们所说的“黄店”,小姐一部分是持旅游签证的韩国人,一部分同我一样是日本人配偶。我只介绍服务内容,自己不从事这些服务。请问,我能否到这样风俗店打工?
答:根据日本的入管法,日本人配偶的在留活动是不受限制的,可以到风俗店去打工。从这一点上说,你到按摩店当店长是没有问题的。但是,日本人配偶在风俗店打工,不能违反其它的法律,如《卖春法》,也就是说,不能有卖春行为。从你说的情况看,所谓的“黄店”,就是说小姐有卖春的行为,这就触犯了日本的法律,不管是日本人配偶者,还是拿旅游签证的韩国女性,只要做“黄”,就是违法行为。被入管局知道,就要收容、遣返回国。你是向客人介绍各服务的内容,尽管自己没有卖春的行为,但你是店长,也是一件麻烦的事,小姐做“黄”,也很难说,店长没有责任.
32问:在风俗店打工遇警察清店能否影响在留资格? 我刚嫁到日本没多久,因丈夫是日本人,朋友就介绍我到按摩店打工。在半年内,警察两次来清店,每次都检查我和其他小姐的外国人登录证,并记下我和丈夫的名字。昨天,警察到隔壁的一家韩国按摩店清店,当场抓走几名小姐,顺便进来查看我们的身份证明。当时店里正好没有客人,他们也没有说什么,只在临走前警告说,不准向客人提供违法的服务。其实,我们的店在按摩店里算清店,没有像隔壁那家韩国店提供过激的服务,问题是我的在留资格马上就要更新。请问,像我这样多次在警察清店时被记下名字能否影响更新在留资格?
答:按入管法,日本人配偶打工不受限制,到风俗店去也不违法。但是,不等于说,在风俗店里打工就没有问题。因为日本人配偶到风俗店打工不违法,仅从打工对象上说,不违反入管法。但是,风俗店打工的内容是多种多样的,有的不违法的,有的属于违法范围的,如有卖春的行为,就会触犯卖春法。按摩店向客人提供的服务内容不一样,在那里打工的日本人配偶稍不注意就容易越轨,会因有卖春行为被警方收容、移送到入管局。警察清店主要检查风俗店里的小姐有没有卖春的行为,查看身份记下名字只是例行公事,不会对你更新在留资格有影响的,如有问题的话,清店时早就把你收容了.
33问:探亲签证被拒签是否不能再申请?前年年末,我因生孩子没有人照料,就申请母亲来日本探亲。去年1月,她3个月“家族访问”签证期满回国。8月,我又替她申请来日本探亲,但被拒签了。现在,我又想办母亲来日本探亲。可有人对我说,签证只要被拒签,5年之内来不了日本。请问,我母亲是否5年内来不了日本?
答:海外亲属来日本探亲,不能太勤,即两次的间隔时间不能太短。一般来说,一年之内,两次来日本探亲是不可能的。去年8月,你母亲从日本回中国才半年,你就又替她申请,这样的频率自然会被日本驻华使领馆拒绝的。你母亲签证被拒签的原因仅是时间太短,因此,这不会影响到她今后来日本的。至于签证被拒签5年内来不了日本的说法,那是没有根据的.
34问:永住者开店可否申请贷款?我是归国者二世,已经取得永住,经营一家中国料理店,因店址偏僻客人少。我打算到繁华一点的地方自己买房开店。去年,我们全家三口收入不到200万日元。请问,想我这样收入少的人买房能否从银行贷款?
答:永住者是可以在日本买房的,也可以向银行贷款。不过,每个银行为了防止收不回贷款,对贷款者都有具体要求的,也就是说,贷款者必须具备偿还贷款的经济能力。你们去年全家收入才200万日元,仅够维持生活而已。在这种情况下,你想贷款的话,恐怕很难通过银行的审查.
35问:厨师能不能到拉面连锁店就职?我是一名厨师,来日本还不到一年。所在的饭店有几家分店,我每到一家分店干不了几个月,分店就独立,我又得转到其它的分店里去,这样的工作太不稳定了。我打算离开这家饭店,有个朋友介绍我到一家日本拉面连锁店去。请问,厨师能不能到拉面连锁店就职?
答:中国厨师来日本就职,不是说,只要是饭店都可以去的,必须是中华料理店,而且店里必须是以供应饭菜为主,不能以拉面、点心为主。也就是说,中国厨师只能在有中国特色的饭店里就职。
中国厨师到日本拉面连锁店就职,因专业不对口,即使规模再大,也是不能更新在留资格的.
36问:没有加入国民年金保险,怎么发给我年金卡?我原来是就职的,前年同日本人结婚,丈夫在一家大会社就职。去年,我有了孩子后,就辞职在家相夫教子,当家庭主妇。前几天,区役所给我寄来年金手册,上面写着我的名字,这就怪了,我就职时并没有加入国民年金,从来没有交过年金保险费,当家庭主妇没有收入,更不会交保险费加入年金保险,弄不清楚这是怎么回事。请问,我没加入保险,怎么会发给我年金手册?
答:日本的年金基本上有2种:国民年金和厚生年金。国民年金是基础年金,而厚生年金建筑在其上面,还包括国民年金,即加入厚生年金的同时也加入了国民年金,由此分为第1号被保险者、第2号被保险者和第3号被保险者。
在日本,人年满20周岁、哪怕还在上大学,都得加入国民年金,成为第1号保险者,每月按固定额度交保险费,现在是每月交1万3860日元;如走上社会就职当上班族,转为加入厚生年金,成为第2号被保险者,按工资比例与会社各交50%的保险费。虽然厚生年金加入者所交的保险费多,但也有其好处,即被抚养的配偶可以作为第3号被保险者。你是去年有孩子后,辞去工作在家当家庭主妇,也就是没有收入,今年作为你丈夫的被抚养家族。你丈夫在大会社就职,加入的是厚生年金保险,也就是第2号被保险者。按规定,你作为第3号被保险者,即不用交保险费加入国民年金,到领取国民年金的年龄,可以领取年金,就是领取的数额不如普通国民年金加入者多。因此,你收到年金手册是很正常的。在这里要强调的是,作为第3号被保险者是有条件的,必须是厚生年金加入者(第2号被保险者)的被抚养者,年收入不能超过130万日元。如果,今后你孩子大了,你出来工作,每年收入超过130万日元,就要同普通国民年金加入者一样,每月自己交国民年金保险费.
37问:日本人配偶能不能当出场小姐?我今年20多岁,经人介绍同日本人结婚,来到关西地区一小城市。丈夫收入不高,不给我零花钱,年纪还比我大近20岁。朋友介绍我去大阪的一家俱乐部当小姐,在那里经常有客人让我出场,我没有同意。其他小姐对我说,你是日本人配偶,打什么工都可以,跟客人出去得钱还多。请问,我能否当出场小姐?
答:根据入管法,日本人配偶在留活动不受限制,即打什么工都可以。因此,你到俱乐部这样的风俗店当陪酒小姐是没有问题的。但是,你只能在店里陪酒,不能跟客人出去,当出场小姐。只要你当出场小姐,涉及到卖春的行为,违反日本的禁止卖春法,外国人在日本不准有卖春行为的,只要被警察发现,就要收容、逮捕,这就会影响到你的在留资格。因此,你拒绝当出场小姐的做法是对的。不过,这里要提醒你的是,你如长期不同丈夫住在一起的话,会影响到你的在留资格.
38问:日本人配偶、永住者是否可以在风俗店当陪酒小姐?我是日本人配偶,在一家风俗店打工当陪酒小姐。目前,我正在申请“永住”,打算批下来后,就到按摩店去,只要客人给钱多,干啥都行,管它做黄不做黄的,人不冒险是挣不了大钱的。请问,我拿到“永住”后是否打风俗工就没有问题了?
答:根据入管法,不管是日本人配偶,还是永住者,在打工上是没有限制的,可以到风俗店打工,但不等于说,就可以为所欲为,打什么风俗工都行的。因为,除了入管法以外,日本还有其它的法律,如卖春法。如果,你拿到“永住”后,到按摩店打工,只要有卖春的行为,触犯卖春法,就会被逮捕,情节严重的,还会被判刑。只要你被裁判所判刑,“永住”就会被取消.
39问:没有身份证明能否自首回国?
答:黑户口到入管局自首、申请出国命令回国,需要出具本人护照、外国人登录证等身份证明的,即使这些证件过期也没有关系。偷渡到日本的,没有护照等身份证明,如要自首回国的话,必须出具中国的附有照片的身份证明,如居民身份证等,否则,入管局没法确认你的真实身份。所以,你让在中国的家人给你寄居民身份证或者其它有照片身份证明,这样能让入管局确认你的身份。如果什么身份证明都没有的话,入管局核实你身份需要花一定的时间.
40问:在日本工作的研修生可以为亲人申请什么签证赴日本?
答:根据日本对研修生和技能实习生的法律规定,研修生和技能实习生不可以为家人申请「家族滞在」的在留资格,但是其家族人员可以申请「亲族访问」短期滞在签证,得到签证后,可以到日本看望研修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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